<汇港通讯>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於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目标为到2029年,信托业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过程监管持续加强。到2035年,基本形成坚守定位、治理完善、经营稳健、服务专业、监管有效的信托业新格局。
意见称,将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质要求。完善信托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评价,推动优化业务结构;将从严设定信托公司机构准入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整改或退出。完善对信托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并严格审查。
同时,将严格审查股东资质。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成为信托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加强信托公司风险预警和早期干预。对风险严重、不具备救助价值的信托公司,推进破产。加快存量高风险信托公司风险处置。
意见指出,坚决打破刚性兑付,严禁通过滚动发行信托产品、挪用其他信托资金、违规筹集资金等方式违规兑付。信托公司失责的,落实其赔偿责任。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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