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丨振華股份(603067.SH) -0.030 (-0.215%) 公佈,近日,公司獲知公司總經理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2025]8號)。
經查明,柯愈勝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柯愈勝自振華股份2016年9月上市至今擔任公司董事、總經理職務。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間,柯愈勝之子柯某廷開通程序化交易策略,頻繁買賣“振華股份”股票,違規成交股數52.9萬股,違規交易金額529.10萬元。上述違法事實,有上市公司公告及説明、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及情況説明、相關證券經紀業務協議等資料、證券交易流水、相關人員任職文件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柯愈勝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述違法情形。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我局決定:對柯愈勝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的罰款。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直接匯交國庫。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