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就《衍生品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明確衍生品市場管理風險、配置資源及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定位,以及參與衍生品交易活動的基本原則,明確衍生品合約的開發條件及程序及基本交易規則等。
徵求意見稿中衍生品交易是指互換合約、遠期合約和非標準化期權合約及其組合的交易。徵求意見鼓勵利用衍生品市場從事套期保值等風險管理活動,支持開發滿足中長期資金風險管理需求的衍生品,依法限制過度投機行為等。
相關內容中國十二月失業率為5.1%,與上期持平,預測為5.2%。
徵求意見稿指出,參與衍生品交易及相關活動不得通過衍生品交易實施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規減持及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衍生品經營機構應當將衍生品交易業務納入整體的風險管理,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及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進行準確識別、審慎評估和及時應對,加強全程管理。衍生品經營機構在證券期貨交易場所進行對沖交易的,應當使用對沖專用賬戶,不得直接根據交易者指令進行對沖交易,並應當遵守證券期貨交易場所的規定。(t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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