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当中规定中国籍雇员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得以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身份开展活动。
在雇用方式上,《条例》要求,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通过外交部建立的中国籍雇员人力资源平台雇用中国籍雇员,与外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外事服务机构与中国籍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和劳动合同中应当有中国籍雇员权益保障相关内容。(hc/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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