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会长徐忠日前发布署名文章《从高质量发展的视角看待一揽子政策》称,此次创设的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不增加人行基础货币投放和扩大货币供给,具有特定的指向性和使用条件,银行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应当坚持的一条红线。金融管理部门应该科学监测和评估资本市场运行状况,审慎选择合适的时间窗口。
文章提到,此次创设的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是一揽子完善资本市场的制度措施,是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於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的制度建设。类似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国际上已有先例。在次贷危机期间,美联储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应对危机需要,设立一些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最後贷款人覆盖的范围由传统存款类机构拓展到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其设立定期证券借贷工具(TSLF),一级交易商用手中流动性稍差的证券去换取美联储的国债,从而改善一级交易商的流动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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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互换便利」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基础货币投放,不存在「扩表」,并不是所谓的「央行下场入市」。从操作原理上来看,与美联储的定期证券借贷便利类似,是通过「以券换券」的形式增强相关机构融资和投资能力,实现流动性支持。金融管理部门会对相关机构的资质、条件作严格要求,并设置科学的抵押率。
文章还提到,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是通过商业银行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开发的一项工具,专项用於上市公司和股东回购和增持股票,贷款人和资金用途有严格限制,并不代表银行资金进入股市。在国际上,上市公司和股东通过银行贷款开展市值管理是投资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常见业务。(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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