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务部公布,根据《反倾销条例》规定及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明日(9日)起,对原产於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继续徵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五年。
据了解,丁腈橡胶广泛用於各种耐油橡胶制品、多种耐油垫圈、垫片、套管、软包装、软胶管、印染胶辊、电缆胶材料等,在汽车、航空、石油、复印等行业中成为必不可少的弹性材料。(t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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