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发言人表示,於早前通过设立的「举报滥用公屋奖」将於本月15日起实施,对在计划实施前已实名向房屋署举报的滥用公屋个案,若有关个案的调查尚未完结,在查明属实并於计划实施後,成功向滥用公屋的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房屋署会主动联络有关人士,徵询其是否参与计划。
发言人指出,除了房委会/房屋署的直接雇员外,任何能提供真实确切资料令致房屋署成功向滥用公屋单位的人士发出迁出通知书的16岁或以上举报人皆符合参与资格。由於涉及现金奖励,举报人必须以实名举报,并同时提出参与计划。参加计划的人士须由专责人员进行初步评审及面见,以确保资料真确。参加计划的人士,包括并非以指定格式表格举报的人士,均会收到确认收悉举报通知。
有意参与计划的人士可透过举报邮柬、房委会/房屋署网页的电子表格、举报热线、电邮给房委会/房屋署,以及通知屋邨办事处等方式举报。为鼓励提供滥用公屋的个案,当房委会凭藉举报人提供的资料,成功向滥用公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房委会会向参与计划人士提供感谢状,以及最高3,000元现金奖励。
发言人补充,为免有关计划被滥用,每宗可获奖励的举报会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审理性质复杂/有争辩的个案,「评审委员会」会由首长级人员担任主席并作出最终决定。(j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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