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今日(28日)宣布,人民币贸易融资流动资金安排下首阶段参与银行的名单,即日生效。
第一阶段参与人民币贸易融资流动资金安排的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澳新银行、 中国银行(香港)、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香港)、东亚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建设银行(亚洲)、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创兴银行、星展银行(香港)、星展银行、德意志银行、恒生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马来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渣打银行(香港)、大华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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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安排1,000亿元人民币总额度当中约500亿元人民币已分配给参与银行。额度分配是根据个别银行对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的预期需求,并考虑该银行现有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规模等因素。银行今日起可透过获分配的额度向金管局借取人民币资金,为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
金管局表示,会密切审视安排的落实情况,包括流程的操作、银行的人民币贸易融资活动、额度的实际使用,以及市场发展需要。当局指,视乎落实情况和市场需求,拟於今年年中推动下一阶段的额度分配工作,并鼓励在首阶段尚未参与的银行继续发展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以准备在稍後阶段加入。(c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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