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久之洋收到深交所監管函,公司存在以下違規事實:一是公司2022年與控股股東華中光電發生關聯交易累計1458.92萬元,公司未按照規定履行審議程序及臨時披露義務,也未在2022年年報中予以披露。二是公司2023年與華中光電發生關聯交易累計1059.07萬元,公司未按照規定履行審議程序及臨時披露義務,公司在2023年年報中才予以披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兼董事會祕書邵哲明、時任總經理兼財務總監洪普、董事會祕書吳昌仁,違反了相關規定。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