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鴻博股份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福建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鴻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公司臨時公告中對子公司北京英博數科科技有限公司與紫光曉通科技有限公司《購銷合同》的相關風險提示不充分。二是公司2024年年報中關於英博數科與北京京能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重要合同的進展情況披露不準確。三是未及時披露英博數科與紫光曉通、北京百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要合同的進展情況。倪輝作為時任董事長、黎紅雷作為時任總經理、王彬彬作為時任董事會祕書違反了《信披辦法》第四條規定,負有主要責任。福建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公司將認真總結並吸取教訓,向福建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理解,強化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